主旨:舉行「臺南市安平區4-10-23m(華平路)拓寬工程(安平路至民權路)」第1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臺南市安平區4-10-23m(華平路)拓寬工程(安平路至民權路)」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時0分整。
三、地點:臺南市安平區公所3樓會議室(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