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本府為興辦「山上區南洲往大庄方向聯外道路開闢工程(都市計畫區)」,於113年1月30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假臺南市山上區公所三樓會議室(臺南市山上區南洲里325號)舉行第1場公聽會,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