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災營業場所補助 | ●適用對象:
(一)依法完成工廠登記之製造業及納管工廠
(二)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或稅籍登記之商業。
(三)經主管機關認定因豪大雨造成營業場所淹水受損者。
●補助金額
(一)製造業:淹水高度15~50公分之間:1萬元、淹水高度高達50公分:3萬5000元
(二)商業:淹水高度15~50公分之間:1萬元、淹水高度高達50公分:1萬5000元
●受理期間:115年6月29日至115年7月28日
●家電泡水補助
營業場所(含工廠及店家)淹水補助方案,針對淹水高度達30公分以上的家電受損補助1萬元,淹水達15公分以上未達30公分的家電受損補助5,000元,符合資格民眾於申請淹水補助時,可一併申請家電受損補助,依據淹水救助審查結果逕為審認,無須檢附相關家電購買或修繕證明。
| 1.稅籍資料、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
2.工廠及納管工廠登記資料
3.申請人身分證影本
4.照片2張(能顯示淹水高度或水痕高度)
5.委託書(非受災營業場所負責人申請時出具)
| ●所在地區公所
●臺南市政府一站式整合服務平台(https://onestop.tainan.gov.tw/)線上申辦
|
| 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 | ●申請對象:持有受災證明文件之中小企業(受災證明:請洽該營業場所所在區公所(含里辦公處)開立受災證明,區公所(含里辦公處)視需要辦理現勘)
●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視個案需求評估核定
●貸款利率:最高2.22%(郵政儲金2年期機動利率加0.5%)
●保證成數:超過100萬元一律9.5成;100萬元以內一律10成
●申請期限:115年6月26日至115年12月26日
| 請洽各金融機構
| ●諮詢專線:
1.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280-280
2.臺南中小企業服務團:
(1) 溪南:06-2978307
(2) 溪北:06-6331269
|
| 租稅減免-房屋稅 | ●減免額度:
1.房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1樓115年期房屋稅全額減免
2.房屋淹水達15公分以上,未滿50公分,且有居住事實→1樓115年期房屋稅減半徵收
●受理期間:
(1)依各區公所提供之淹水救助金、慰助金清冊主動辦理,免由納稅義務人提出申請
(2)如未向區公所申請淹水救助、慰助金者,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
| 1.依各區公所提供之淹水救助金、慰助金清冊主動辦理,免由納稅義務人提出申請。
2.如未向區公所申請淹水救助、慰助金者,請檢附申請書、淹水證明(照片、影片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向財稅局申請減免房屋稅。
| ●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郵寄或就近至財政稅務局所屬分局及6處「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辦理
●財稅局災害損失稅捐減免專區(https://gov.tw/2Dm)線上申辦
|
| 租稅減免-地價稅 | ●減免額度: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尚無法使用→地價稅全免
●受理期間:115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 1.申請書
2.毀損證明(照片、影片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
| ●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郵寄或就近至財政稅務局所屬分局及6處「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辦理
●財稅局災害損失稅捐減免專區(https://gov.tw/2Dm)線上申辦
|
| 租稅減免-使用牌照稅 (含151cc以上機車) | ●減免額度:
1.自報停或報廢日起→按日免徵
2.車輛受災之日至修復完成無法使用期間→按日免徵
●受理期間: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
| 1.申請書。
2.災害證明文件(如里辦公處、消防、警察及地方政府等有關機關開具之災害證明;可以車損照片或申明書代替) 、修車廠證明文件、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影本。
| ●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郵寄或就近至財政稅務局所屬分局及6處「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辦理
●財稅局災害損失稅捐減免專區(https://gov.tw/2Dm)線上申辦
|
| 租稅減免-娛樂稅 | ●減免額度:查定課徵之業者按因災害未能營業天數比例核減
●受理期間: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
| 1.申請書。
2.災害證明文件。
| ●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郵寄或就近至財政稅務局所屬分局及6處「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辦理
●財稅局災害損失稅捐減免專區(https://gov.tw/2Dm)線上申辦
|
| 租稅減免-營利事業所得稅 | ●營利事業災害損失
●受理期間: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
| 1.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變質報廢或災害申請書。
2.營利事業固定資產及設備報廢或災害申請書。
3.災害損失證明文件。
4.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新臺幣500萬元以下者、受損標的物投有保險部分或可提供會計師簽證報告者(不論金額多寡),由國稅局書面審核。
| ●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郵寄或就近至南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辦理
●南區國稅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https://gov.tw/HSa)查詢
●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https://gov.tw/NE9)稅捐減免
|
| 租稅減免-綜合所得稅 | ●個人災害損失
●受理期間: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
| 1.個人災害損失申報(核定)表。
2.綜合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下者,可自行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得由國稅局書面審核,免再派員實地勘查。
| ●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郵寄或就近至南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辦理
●南區國稅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https://gov.tw/HSa)查詢
●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https://gov.tw/NE9)稅捐減免
|
| 租稅減免-貨物稅 | ●減免額度:貨物稅廠商,其已稅或免稅貨物消滅或受損致不能出售者,申請已納稅款之退還或銷案
●受理期間: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
| 1.國內產製應稅貨物或菸酒變質損壞銷毀申請書。
2.進口應稅貨物或菸酒變質損壞銷毀申請書。
3.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
| ●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郵寄或就近至南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辦理
●南區國稅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https://gov.tw/HSa)查詢
●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https://gov.tw/NE9)稅捐減免
|
| 租稅減免-營業稅 | ●減免額度:小規模營業人扣除未營業天數
●受理期間:災害發生後申請
| 1.小規模營業人扣除未營業日數申請書。
2.無法營業之相關證明文件(如:照片、區公所證明文件或鄰、里長證明文件等)。
| ●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郵寄或就近至南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辦理
●南區國稅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https://gov.tw/HSa)查詢
●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https://gov.tw/NE9)稅捐減免
|
| 慰問及生活扶助-淹水救助 | ●法規規定:因災害致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者,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
●救助額度:每戶發給1萬5,000元,中央補助2萬,總計可領取3萬5,000元。
●備註:
1.經核定應發給安遷救助者,不核發住戶淹水補助。
2.所稱住屋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廁、浴室為限。
3.15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的住家,每戶補助1萬元的慰助金。
| 1.淹水救助申請表
2.身份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請蓋私章)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3.照片2張(能顯示住屋內淹水高度或水痕高度)
4.匯入補助款之存摺封面影本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實際居住證明文件、租賃契約影本、委託書)
| ●所在地區公所
●臺南市政府一站式整合服務平台(https://onestop.tainan.gov.tw/)線上申辦
|
| 租稅減免-菸酒稅 | ●減免額度:菸酒稅廠商,其已稅或免稅菸酒消滅或受損致不能出售者,申請已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之退還或銷案
●受理期間: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
| 1.國內產製應稅貨物或菸酒變質損壞銷毀申請書。
2.進口應稅貨物或菸酒變質損壞銷毀申請書。
3.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
| ●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郵寄或就近至南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辦理
●南區國稅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https://gov.tw/HSa)查詢
●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https://gov.tw/NE9)稅捐減免
|
| 農業災害救助及低利貸款-畜牧類全品項目災損救助 | ●救助對象:實際從事畜牧生產之自然人。
●救助額度:畜牧全品項目(含畜禽及畜禽舍、堆肥舍)(詳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附表2)。
●受理期間:115年6月28日至7月10日止。
●備註:在救助額度計算上,畜禽類將依實際受損的「頭數」或「隻數」直接計算;而設施類(如畜禽舍、堆肥舍等)損失率須達20%以上者,方依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
| 1.身分證、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畜牧場登記影本(或公告飼養規模以下附土地謄本)
3.受災照片
4.畜禽化製三聯單或焚化證明或掩埋證明
5.建築執照(影本)(申請畜禽舍、堆肥舍救助者,須附)
| 土地/畜牧場/魚塭/魚場/船筏所在地區公所
|
| 農業災害救助及低利貸款-硬質玉米、食用玉米及蘆筍(露天田區)現金救助 | ●救助額度:依據氣象參數免勘查受災率,並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
硬質玉米:2萬8,000元/每公頃
食用玉米:4萬1,000元/每公頃
蘆筍:9萬5,000元/每公頃
●受理期間:115年6月30日至7月13日止。
| 1.身分證、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
3.若是承租土地必須檢附有效期間內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4.可用農業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照記錄災害損失情形,並於救助受理時限上傳照片,以加速救助審核時間
| 土地/畜牧場/魚塭/魚場/船筏所在地區公所
|
| 農業災害救助及低利貸款-西瓜、香瓜現金救助 | ●救助額度:依據氣象參數免勘查受災率,並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
西瓜:6萬4,000元/每公頃
香瓜:8萬元/每公頃
●受理期間:115年6月28日至7月10日止。
| 1.身分證、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
3.若是承租土地必須檢附有效期間內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4.可用農業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照記錄災害損失情形,並於救助受理時限上傳照片,以加速救助審核時間
| 土地/畜牧場/魚塭/魚場/船筏所在地區公所
|
| 租稅減免-各稅延分期 | 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第1項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依財政部訂定之「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12個月,分期最長得分36期。
| 1.申請書。
2.災害證明文件。
| ●受理單位:
1. 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財政稅務局所屬分局及6處「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辦理
2.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南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辦理
●諮詢專線:
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
| 車輛泡水或外力毀損慰助 | ●慰助對象:領有效車籍之汽機車持有人,因0625豪雨期間在本市37區行政區內,因淹水受損導致車輛損失者。
●慰助額度:
1.汽車(含大型重機):上限1萬5千元。
2.機車(含微電車):上限2千元。
●受理期間:公告日起至115年7月28日止。
| 1.申請書、行車執照影本、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車輛泡水受損證明(照片、影片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
3.車輛泡水受毀損至產生重大損失之證明文件之一(如維修發票、維修收據、車輛報廢證明、載明泡水或外力毀損事實之車輛轉賣過戶契約或國稅局核發災害損失證明等)
4.其他證明文件
| ●車輛泡水受損所在地區公所
●臺南市政府一站式整合服務平台(https://onestop.tainan.gov.tw/)線上申辦
|
| 農業災害救助及低利貸款-畜牧類全品項目 災損救助 | ●救助對象:實際從事畜牧生產之自然人。
●救助額度:畜牧全品項目(含畜禽及畜禽舍、堆肥舍)(詳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附表2)。
●受理期間:115年6月28日至7月10日止。
●備註:在救助額度計算上,畜禽類將依實際受損的「頭數」或「隻數」直接計算;而設施類(如畜禽舍、堆肥舍等)損失率須達20%以上者,方依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
| 1.身分證、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畜牧場登記影本(或公告飼養規模以下附土地謄本)
3.受災照片
4.畜禽化製三聯單或焚化證明或掩埋證明
5.建築執照(影本)(申請畜禽舍、堆肥舍救助者,須附)
| 土地/畜牧場/魚塭/魚場/船筏所在地區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