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周知「臺南市南區SE-31-8m道路工程」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詳后附件)。依據:內政部99年12月29日台內地字第0990257693號令發布之「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辦理。公告事項:本府為興辦「臺南市南區SE-31-8m道路工程」,於110年8月6日(星期五)下午3時0分,假臺南市南區區公所3樓大禮堂(臺南市南區明興路2號),舉行第2場公聽會,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